經濟部水利署所定義之「水再生利用」乃綜合了國內外相關定義,將工業廢水、生活污水、雨水貯留利用、農業灌溉回歸水及海水利用等,尚未排入水利法所定義之「水道」前的水再利用均稱為「水再生利用」。依此定義,可得知水再生利用的功能在於將排水區域之雨水、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經回收處理至合乎各用途別之水質標準後,達到回用之目的。依水利署統計之各標的用水別,可依再生水源區分為雨水貯蓄、民生用水、工業用水、農業灌溉用水、畜牧用水及養殖用水等。


 
  (一) 雨水貯留供水系統
  雨水貯留供水系統係將水文循環中的雨水以天然地形或人工方法予以截取貯存,主要是以屋頂、地面、路面或其他裝置收集雨水,利用水筒、貯水槽或其他裝置貯留雨水,提供家庭雜用水、生活用水之補充水源、工業區之替代用水、防火貯水,及降低都市洪峰負荷等多目標用途的系統(水利署,2005)。

雨水貯留依再生利用之供給對象,分為供給農業用水,以及供給工業及民生用水之替代性補充水源兩種。在農業應用上,通常需要較大的集水面積,此類型的雨水貯留供水系統大部分是直接以地面為集水區域,如水塘;供給生活用水一般以建築物的屋頂為集水區域並有較多維持水質的設施,通常這類型的雨水貯留系統必須有貯水槽之設置。但礙於我國現行法規,建築物之屋頂突出物,高度不得超過6公尺或二層及不得超過屋頂面積之1/8,因此對於原屋頂之自來水重力水箱外,已無空間可再加裝中水水箱。

一般而言,雨水的水質佳,易於取得且收集貯存的水和用戶所在地一致,沒有水權爭議,另外,雨水貯留供水系統是獨立的,且雨水貯存器的型式和建材有高度彈性,可依現場狀況作適當的設置。雨水貯留供水系統多數是由私人興建和維護,可減少公共給水系統的負擔,用戶因有自己的水源,較會節約用水。不過雨水貯留系統因受限於屋頂集水面積的大小及天候條件,較難成為一穩定之替代水源,仍須與其他水源搭配使用。除非是空氣污染嚴重地區,否則建築物或校園應規劃及利用屋頂作為雨水收集面積,再把雨水適當處理與貯存,並設置二元供水系統(即自來水及雨水分別使用之管線),將雨水處理後作為雜用水,如沖廁所、澆灌、補充空調用水或景觀池及生態池之補充水源等(水利署,2005)。在資源效益上,雨水收集面可與太陽熱能、電能等各種可再生資源之收集面並存,即雨天收集水源,晴天收集能源,且系統維護簡易,所收集的雨水可多用途使用,亦可作為災害緊急用水(陳仁宗等,1999)。

根據工業技術研究院於90年6月之「節約用水措施推動計畫-台灣地區雨水/中水利用成果彙整」報告,台灣地區已完工之雨水貯留供水系統中有停用者,其主要原因係為中水系統之中水處理後,再生至清潔用水之水池中,因水流速度緩慢,造成蓄水池茲生蚊蠅,水質變差而長蛆蟲,因而停止使用。目前在水利署及相關單位的努力下,已有許多成功的經驗,雨水貯蓄系統初期投資雖比其他供水系統便宜,但對私人而言,仍然太昂貴。

  (二) 家庭污水再利用
  生活污水是指人類日常生活所產生之污水,主要包括飲用、炊煮、廁所沖洗、洗澡、洗滌、澆灌及其他用水。根據水利署統計,92年度民生用水達35.5億噸,占整體總用水量之20.20%,平均每人每日用水量約為200至250公升。由於水之用途不同,其污染狀況有異,除了廁所沖洗經化糞池處理後排放,其他的污水混雜了廚房炊煮的清洗物、洗衣及洗澡之清潔劑,其污水量除了澆灌部份蒸發外,其他經混合後幾乎成為污水排出。污水中主要的污染物,主要為有機物質、懸浮固體、氮磷營養鹽及大腸菌等。

由於都市污水之來源穩定,且性質變異性較低,污染程度較其他廢污水低,故適合做為水再生利用之水源。但基於健康上之考量,一般都市污水廠之再生水大多用於都市景觀澆灌,國外亦常用於高爾夫球場之澆灌,美國亦有用於灌溉用途(歐陽嶠暉,2004)。

污水之再生利用,下水道為不可或缺之公共設施,依據我國下水道法第一條第二款所定義之下水道係指「為處理下水而設之公共及專用下水道」,其功能在收集都市污水。一般而言,依下水之收集方式可分「合流式下水道」及「分流式下水道」。當雨水與污水由同一管渠收集之方式稱為合流式下水道,其管渠稱為合流管;若雨水與污水分別由各自管渠收集的方式,稱為分流式下水道,其管渠稱為分流管(歐陽嶠暉,2003)。由於台灣地區降雨量大,且河川固有流量低,缺稀釋能力,因此一般都採用分流式下水道。就其下水的收集管渠而言,又可分為雨水下水道及污水下水道,污水下水道又分公共污水下水道與專用污水下水道。
  1.公共污水下水道
  公共污水下水道依法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建設,並負改建、維護、管理的責任。當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完成經公告使用後,住戶應即依法設置用戶排水設備並拆除化糞池將其污水接入,以改善周邊居住環境及減輕水污染。
  2.專用污水下水道
  凡社區或集合住宅人口在100戶以上或居住人口501人以上,其自行設置之污水下水道稱為專用污水下水道,應由該社區住戶自行管理,直至公共污水下水道之建設延伸到達該地區時,再依法申請納入,並交由公共污水下水道主管機關管理。另如工業區、國家公園、高速公路休息及各遊憩區等設施所設置之污水下道系統,亦為專用污水下水道(內政部營建署,2003)。

  (三)工業廢水再生利用
  依主要用途工業用水可歸納為冷卻水(cooling)、鍋爐用水(boiler water)、製程用水(process water)、生活用水(sanitary)及其他用水(miscellaneous)等。根據水利署統計,92年度我國工業用水達16.1億噸,占總用水量之9.1%,由於各工業用水戶差異性甚大,所以產生之廢水特性也相差甚遠,廢水主要含有機物、懸浮固體物及有毒的重金屬或微量的有毒物質。

為提昇工業用水回收率,自民國85年起水利署已陸續推動工業用水戶節水服務及輔導工作,至民國91年總計輔導88案次,每一輔導案例之年平均可節水量為25.1萬噸,而一般工廠經由節約用水輔導後,平均用水回收率可提昇22%。但由於投資成本及製程等因素的考量下,廠商實際執行之用水回收率約只有10%,使整體回收率由85年的39.1%提昇至91年的46%。依據現階段工業用水政策網領之節水政策,對於新增工業區之用水計量,開發單位必需依整體工業用水回收率達到65%之條件提出用水計畫書(謝政道,2003)。在政府相關單位之輔導與推廣下,目前許多廠商已逐漸建立用水管理的觀念,並可自行研究改善用水情形,預計工業用水回收率將可持續提昇。

國內目前現有的工業用水再生以工廠內自行再生為主,除了科學園區對區內廠商有規定製程水再生率、全廠再生率與排放率,及對新增工業區規定用水回收率外,其他一般的工業區均未規定區內工業用水再生率。目前工業用水再生利用之主要用途,除了環保署核准少數可用於澆灌用途及其他小型農業回用外,其他大多用於工業區或工廠內直接處理回收利用於製程及次級用途,如冷卻水、廠區澆灌、道路灑水及其他非接觸用水等,尚無把水引到廠外用水的情形。

  (四)灌溉用水再生利用之現況
  根據水利署統計,92年度農業灌溉用水達124.3億噸,占總體農業用水之70.70%。國內農業灌溉用水主要為農田水利會系統,而依據農委會之「農業用水總量清查」報告,農業灌溉用水主要來自河川引水及地面水抽水(85.2%),水庫及埤池(9.1%)及地下水(4.4%)等。

目前政府只推廣農業灌溉用水回收之輔導,尚未實際執行農業灌溉用水回收之計畫。而為了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農業用水需求量減少,可移用部分農業用水供其他標的使用,增進水資源聯合運用效率。此外,雖然超抽地下水是造成台灣地區地層下陷的主因,不過在適度範圍內抽取地下水,仍不失為補充灌溉水源不足的快速且有效之方法(水利署,2005)。

在灌溉用水再生利用方面,國內各水利會現有灌溉排水迴歸利用,以用水量1.40/sec/ha之枯水型水利會利用較多,大多集中在西部地區。由於枯水期水源不足時利用迴歸水供其他渠再生利用以加灌溉效率,對於再生水水量及水質狀況並未量測與統計分析,僅於灌溉渠道監測點監測灌溉水導電度是否異常超出標準值。而水再生利用之地區除考慮水源外,當地灌溉區之地形與灌溉排水渠道配置,均會影響迴歸水再生利用之效益。因為有些迴灌區雖有迴歸水潛能,但卻因灌溉渠道與排水渠道共用,導致水源遭受污染而無法再生利用,如台南學甲地即因灌溉渠道受民生污水排放污染,導致無法再迴歸利用(農委會,2005)。

  (五)畜牧用水再生利用之現況
  根據水利署統計,92年度畜牧用水達1.1億噸,占總體農業用水之0.8%,為整體農業標的用水量最低者。畜牧用水量中以養豬廢水量最大,近年來養牛廢水亦逐漸增加。畜牧業所產生之廢水量雖不如工業廢水量大,廢水含有高量的有機物、懸浮固體物、營養鹽及大腸菌等,其有機污染物濃度高,若不妥善處理將污染河川及水資源。

目前政府只推廣畜牧用水回收之輔導,尚未實際執行畜牧用水回收再利用之計畫。依據農委會畜牧統計報告,92年度國內的養豬戶為13,360戶,豬隻總頭數為6,818,970隻,平均每頭豬每日產生的廢水量為25至30公斤,若將廢水回收再利用,將可減緩畜牧用水之需求量。

  (六)養殖用水再生利用之現況
  根據水利署統計,92年度養殖用水達15.45億噸,占總體農業用水之11.5%。其中取用地下水量占養殖用水量的87.9%。民國六十年代起,台灣地區養殖技術迅速進步,養殖型態由粗放經營,轉變為高密度集約式養殖。由於採高密度的養殖方式,使得魚塭中殘餘的飼料與養殖生物之排泄物大增,造成氨氣及亞銷酸氮濃度提高,導致養殖生物不易存活,因此,養殖池水必需不斷地更換,使得用水需求量不斷增加(水利署,2005)。

由於政府相關單位迄今未強制規範養殖所需之海水、淡水,且未納入調配管理體系,因此養殖漁民在未受重視與輔導之情形下,自行設法引水及取水,且考量地下水使用者無需負擔水費,轉而鑿取私井抽用地下水,來滿足大量用水之需求。

目前政府只推廣養殖用水回收之輔導,尚未實際執行養殖用水回收之計畫。而為有效地推動養殖循環用水淨水系統,達到減少地下水抽用量及提升養殖生產效率,而農委會已積極規劃高經濟、低淡水消耗之海水養殖及發展水產種苗事業,並輔導養殖業者設置循環水設施,推動養殖節水措施,以減少地下水抽用量,且辦理養殖漁業生產區進排水設施水路整建、養殖漁業生產區海水統籌供應系統及陸上供水管路。



 
  水再生利用產業之上下游產業包含上游端的水源供給(如:都市污水處理廠、工業區廢水處理廠及劣級河川水處理廠等)、中游端的水再生處理廠、下游端的用水需求(如:民生次級用水、工業區用水、保育用水及消防用水等),上、中、下游的產業關係構成水再生利用的縱面產業鏈,其中水再生處理廠(含二級和三級處理)為水再生利用產業之核心產業,屬於行業標準分類中的廢污水處理業。

廢污水之處理與再生,除了縱面相關廠商外,還需要周邊廠商的協助才能進行,例如,水再生處理廠的廢污水處理、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監造及代操作及維護等需要有相關的廠商支援,而提供前述技術服務的廠商亦包含在廢污水處理業中。水再生利用橫面關聯產業之周邊廠商,為水再生處理廠之核心技術與設備相關聯產業所構成,如:環境檢測服務業、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廢(污)水處理業、量測儀器及控制設備製造業、污染防治設備製造修配業、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等。

水再生利用產業鏈之架構圖


 




 
 

行業別-四位碼

行業範疇

水再生服務內容

代表性廠商

9303廢污水處理業

  • 廢(污)水處理業

廢污水處理、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大陸水工股份有限公司

257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修配業

  • 水污染防治設備製造
  • 廢(污)水處理設備製造

電透析設備、逆滲透設備、膜設備、樹酯交換設備、活性碳、消毒藥品、生物膜接觸濾材、水體監測系統、資料傳輸裝置、資料處理裝置、監控裝置、預警裝置、輸配水裝置

健鑫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亞美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12電腦終端裝置製造業

  • 監視器製造
  • 終端機製造

監控裝置、預警裝置、資料傳輸裝置、資料處理裝置

括廷駿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利達通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升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619其他電腦設備製造業

  • 可程式元件燒錄器製造
  • 數值控制操作器製造

監控裝置、預警裝置、資料傳輸裝置、資料處理裝置

僑高科技有限公司、力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22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 遙控設備製造

資料傳輸裝置、監控裝置、預警裝置

廣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聯興儀器股份有限公司、邦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高頻電路科技有限公司

3011量測儀器及控制設備製造

  • 量測儀器製造
  • 自動測試儀器製造
  • 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
  • 環境檢測儀器製造

水體監控系統、監控裝置、預警裝置、資料傳輸裝置

新鼎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2612電腦終端裝置製造業

  • 監視器製造
  • 終端機製造

監控裝置、預警裝置、資料傳輸裝置、資料處理裝置

括廷駿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利達通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升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619其他電腦設備製造業

  • 可程式元件燒錄器製造
  • 數值控制操作器製造

監控裝置、預警裝置、資料傳輸裝置、資料處理裝置

僑高科技有限公司、力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22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 遙控設備製造

資料傳輸裝置、監控裝置、預警裝置

廣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聯興儀器股份有限公司、邦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高頻電路科技有限公司

3011量測儀器及控制設備製造

  • 量測儀器製造
  • 自動測試儀器製造
  • 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
  • 環境檢測儀器製造

水體監控系統、監控裝置、預警裝置、資料傳輸裝置

新鼎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4001機電、電信及電路工程業

  • 監視系統裝修工程
  • 電力線路裝修工程

機電設備、通信線路及電力線路之敷設、維修

台灣三菱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和欣機電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4002管道工程業

  • 自來水管道工程
  • 下水道管渠工程

從事自來水、雨水、污水之系統敷設、維修

天中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泓基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4522化學製品批發業

  • 水處理劑製造

消毒藥品、活化劑、樹脂再生劑

昱榮化學有限公司、台灣鉅邁有限公司、宏益佳企業有限公司、鴻涵企業有限公司

4545精密儀器批發業

  • 量測儀器批發
  • 實驗用機械器具批發

電透析設備、逆滲透設備膜設備、樹酯交換設備、生物膜接觸濾材

旭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聖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漢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雙詮淨水股份有限公司及晶塑實業有限公司

7000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

  • 環境工程顧問

各類工程之量測、鑽探、勘測、規劃、設計、監造、驗收及有關問題之諮詢與顧問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水美工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7201電腦軟體服務業

  • 系統規劃
  • 系統設計
  • 套裝軟體設計

從事以軟體技術提供系統分析及設計、程式設計等軟體服務

采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佳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昶陽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統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展望亞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202電腦系統整合服務業

  • 系統整合

提供顧客特定需要所設計之軟硬體搭配之系統,或代為組合、設計連結其他廠商之軟體等服務

仲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技網路資料庫股份有限公司、功技管理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7403環境顧問業

  • 環境影響評估顧問服務
  • 廢棄物處理場操作顧問服務

環境評估、檢測、廢棄物處理等有關技術之諮詢及顧問服務

黎明興技術顧問有限公司、弘海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開鴻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大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大陸水工股份有限公司、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大自然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510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

  • 環境科學研究

議題研究、分析及建議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財團法人工業技術學院、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財團法人台灣綜合研究院及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7705環境檢測服務業

  • 環境檢驗測定服務

空氣檢測、噪音檢測、廢棄物檢測、飲用水檢測、廢棄物檢測、水質水量檢測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中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九連環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中環科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水美工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黎明興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消費者議價能力

(the bargaining power of customers)

1. 處理成本較自來水價高
由於目前自來水價偏低,在考量用水成本及再生水的處理成本,顧客的議價能力高,未來徵收水污費相當於變相提高自來水價,如此一來顧客會重新評估用水成本,可降低顧客的議價能力。

2. 用水風險
目前民眾跟企業對於再生水的水質仍有疑慮,再考量到用水風險的情況下,再生水的替代性仍須評估,政府要推廣使用再生水,首先要訂定再生水用水標準,以檢測資料來說服民眾使用再生水,同時加強教育宣導,提升再生水的市場接受度。

供應商議價能力

(the bargaining power of suppliers)

國內目前還無法自行生產出處理量大且品質穩定的薄膜,以RO膜為例,目前多由美國和日本的大廠提供,除非是RO膜的代理商,或是購買量大的廠商,其餘廠商幾乎沒有議價能力。UF膜更因為屬於戰略物資,要使用UP膜必須經由日本或美國政府的核准,更是沒有議價的空間。

新競爭者的威脅

(the threat of new entrants)

1. 廢污水處理的技術設備廠商
由於水再生利用的市場不大,許多水再生利用的廠商多由廢污水處理的廠商提升技術而來,由於水再生利用的技術已經發展的相當成熟,在沒有新技術突破之前,廢污水處理的技術設備廠商要升級做水再生利用的技術或設備的進入障礙不高。

2. 國外廠商
由本計畫的調查可以發現,水再生利用的廠商外資的比例極低,由調查結果推測,目前國內水再生利用產業的競爭已經相當激烈,且目前雖已確立了推動水再生利用的政策目標,但法規及管制措施尚未健全的情況下,國內的水再生利用市場並不足以吸引國外廠商投資,但未來在法規及配套措施完成後,將會吸引國外廠商的進駐。

替代品的威脅

(the threat of substitute products)

1. 自來水
在國內尚未重新檢討合理水價之前,自來水由於取得容易、便宜且水質好,除了有缺水的風險讓廠商有意願投資水再生利用設備外,無其他誘因促使廠商願意投資。

2. 地下水
除了抽取設備外,使用地下水不需再付額外花費,且地下水的水質穩定,除非政府限抽地下水並嚴格執法,同時考慮成本及水安全,再生水無法與地下水相比。

3. 雨水
以雨水儲留的方式提供用水來源,在水質的處理上較再生水容易,以處理成本來看,再生水不具有競爭力,但由於雨水儲留的來源受季節與地區的影響,其供水狀況並不穩定,是再生水的競爭優勢。

4. 河水
台灣的河川在中下游幾乎都有污染的情況,跟再生水比起來處理的成本不會相去太遠,但河川也受雨量影響使得水量不穩定,因此相較於河水,再生水具有競爭優勢。

5. 海水淡化
以目前的海水淡化技術而言,處理成本比起再生水還要昂貴,但水質較再生水安全,用水風險低,且可以使用原有的自來水輸配設備,不需要另外建設中水道,因此,海水淡化與再生水的成本效益分析仍須作專題分析。

現有廠商的競爭

(The intensity of competitive rivalry)

我國從事廢污水再生利用的的業者多屬中小企業,普遍資本額小,且目前再生水的技術成熟,人才充足,因此本產業的進入障礙低,本產業的廠商數多且多為小規模。另一方面,偏低的資金使得業者無法投入新技術、設備的研發,無法形成競爭優勢,廠商的差異性不大使得同業競爭激烈。




 
  廢污水再生利用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回收處理後的品質、可靠度、民眾的接受度、在使用信心,政府應做好再生水的水質檢驗及監測,以科學的檢驗數據提升民眾的信心,因此未來水質檢驗及監測是水再生利用產業的市場是否可以擴展的關鍵因素。


 
  在政府調高水價或開徵水污費之後,許多工廠都需要重新評估其用水成本,因此提供整廠用水評估及廢污水回收規劃的業者將會有更多的市場需求產生,以提供工廠最具經濟效益之用水規劃。



 

發展目標

工作項目

制訂水再生利用之標準

國內目前對於水再生利用之法規與制度並不完整,相關的環保或水利法令均以防治環境污染之管制為主,對於水的回收與再利用並未提及執行面之做為與施行之方式。現在沒有水再生利用的標準,為避免先行規劃水再生利用設備沒有達到再生利用標準,廠商不敢貿然投資。

訂定合理的水價

徵收合理的水價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受限者得償的基本原則。台灣地區水價長期偏低,無法確實反應水資源開發的各項環境與經濟成本,造成用水的浪費、回收廢水的比例無法提升,影響到水資源的合理利用。

訂定合理的回收標準

不同的廢污水來源或處理量,其成本差異很大,須經過成本效益的評估,以評估是否具有回收利用的價值。回收利用率方面,過高的回收率使得處理成本過高,缺乏經濟誘因,降低業者回收利用的意願。工業區若是一味的提高回收率使得工業區內廠商成本過高,廠商遷出工業區,更加造成管理監督上的困難。

嚴格執法

嚴格執行廢污水的排放標準也有助於提升廠商使用水再生利用的意願。若工廠的廢污水皆能達到排放標準,加設再生處理的投資成本較低,以增加業者的投資意願。

主管機關事權統一

水資源相關管理機構眾多造成事權無法統一,相關單位未能充分溝通,以至於無法整體考量臺灣地質水文的狀況,達成永續利用的目標。以河川整治為例,武洛溪、將軍溪、二仁溪、鹽水溪近年的整治計畫有顯著的成效,就是因為專案專管事權統一,成效卓著。

提供產業升級方案

調查發現我國從事廢污水處理的業者多屬中小企業規模,普遍資本額小,資金短少,而偏低的資金使得業者投入新技術及設備研發的能力不足,無法形成競爭優勢,廠商的差異性不大使得同業競爭激烈,更有業者因經營或技術稍有失誤,即發生週轉不靈而倒閉的情形。

推廣使用再生水

環保署早期限制工業區廢水回收再利用,但現在水資源開發困難,且水再生利用的技術已相當成熟,應訂定再生水的用水標準並嚴格執行,以降低再生水的使用風險,而非一味限制回收利用,同時,政府應推廣再生水的使用,以提高民眾對於再生水的接受度。

輔導廠商拓展海外市場

環保產業如只依賴內需市場,不易支持產業規模,除了擴大內需市場外,如菲律賓、越南、印度等國家都缺乏乾淨的用水,台灣位於世界水質差的東南亞地區,擁有較成熟的技術,且東南亞的台商相當多,都是台灣廢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產業到東南亞拓展市場的優勢,即使台商外移,廢污水的問題還是存在,市場只是由台灣移到東南亞,並沒有市場縮小的問題。

水質分類利用

廢污水處理要達到的標準不同,所需的成本也不一樣,廢污水要處理到和自來水相同的標準,所需的成本相當高,但若是只用來沖廁、洗街,則再生利用所需的花費低於自來水,除了減少花費之外,同時可以降低自來水的使用量。由於處理水質要達到自來水標準成本過高,再生水供應非人體接觸之用水為最具經濟效益之方式,為確保用水安全,再生水不宜與自來水混用,因此建置二元供水系統以輸配再生水為必需之設備。

檢討放流水標準,落實污染總量管制

由於物質不滅,廢污水處理後將乾淨的水回收再利用,污染物質則集中到無法回收需要排放的水中,造成需排放的水污染濃度超過放流標準,業者反而因為提高回收比率,導致放流水超出標準,降低業者從事廢污水再生利用的意願。推動廢水回收利用,雖然會造成污染濃度提升,但工廠廢水排放量減少,污染物質是不變的,因此須重新檢討放流水標準,改以污染總量管制。

新增廢污水回收利用業

由於目前和水再生利用相關的行業分類為「廢(污)水處理業」,該行業為環保署所管轄,但廢污水再生利用屬於新興的水源,應為水利署之業務,為了明確區分廢污水處理以及廢污水再生利用應在標準行業分類中增加一行業分類,以作為推動廢污水再生利用產業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