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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7/7/14
資料來源:
高雄市水井納管 未申報最高可罰6萬元
高雄市水利局為了保護地下水資源,配合水利署修正「地下水管制辦法」,推動管制區內水井申報納管,即日起至11月底前,民眾若未取得水權即使用地下水,應向水利局提出申請納管,逾期未申報且經查獲者,可依《水利法》最高開罰6萬元,並限期自行封填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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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3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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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7124
   
張貼日期:
2017/7/17 下午 02: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