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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3/10/17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汙水下水道 明年起收使用費

新北市市政會議15日通過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未來將參酌台北、高雄收費,只要接通汙水下水道,商家每度水費加徵10元,家庭住戶每度水費加徵5元,首波鎖定營業用戶,明年開始收費;至於家庭用戶,將列為第2波收費行列。

新北市水利局指出,目前新北市接管率約達5成,每年將近10億元的維護費用,對市府財政造成負擔。

水利局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新北市根據《下水道法》制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昨市政會議通過後,將送內政部營建署備查,明年1月1日開始收費。

水利局說,目前各縣市汙水下水道接管用戶,僅有台北市、高雄市收費,台北不分家庭營業用戶,每度水費加收5元;高雄市只針對營業用戶,每度水費加收10元。

水利局解釋,民國97年台北縣時期曾以自治條例方案,將收費標準送交議會卻遭退回;經詢問北、高兩市與內政部後,決定改以收費辦法,直接送中央核備,不必再經過議會審議。

因此,新北市初步決定,將參照北高兩市方案,家庭用戶每度水費加收5元,營利事業單位如百貨公司、倉儲等,每度水費加徵10元,為避免衝擊民生消費,首波收費將鎖定營利事業單位,家庭用戶仍待研議。

新北市水利局人員強調,汙水下水道接管後,一般公寓大廈可以免去抽水肥、投藥等費用;商業用戶也可免除自行處理汙水費用。

因此,收費辦法並非變相的水費漲價方案,只要比較接管前後的汙水處理成本,換算下來,水費加徵方案反而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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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apeichun       張貼日期:2013/10/17 下午 01:29:26